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281号 中山市科和塑胶五金模具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张旭升与被上诉人刘云洪、中山市科和塑胶五金模具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中山市幸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张幸升、中山市泽和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李翠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终2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稿) (2018)粤20民终281号 中山市科和塑胶五金模具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张旭升与被上诉人刘云洪、中山市科和塑胶五金模具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中山市幸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张幸升、中山市泽和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李翠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终2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 附记:公告的方式和有关情况(如本公告已于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在本院公告栏张贴,并在中山法院网公布) 签发人: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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