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终6746号 李继鹏: 本院受理上诉人石洪波与被上诉人张臣、原审第三人李继鹏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67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6)粤2072民初14509号民事判决;二、被上诉人张臣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上诉人石洪波支付134045.2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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