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2558号
中山嘉佑物流有限公司、傅斌:
本院受理上诉人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终25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06元,均由上诉人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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