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3875号
李炎锦、李艳娟、李焕春、汤仲平、中山市尼克尔照明灯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邓永和与黄旺玉及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9月26日9时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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