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984号
谢桂海、黄少珍: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东凤支行以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终9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