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终5053号
黄结锋:
本院受理上诉人吴锐娇与被上诉人王辉及原审被告黄结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505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一、维持原审判决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二、撤销原审判决第二项、第五项;三、驳回王辉的其它诉讼请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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