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1231号
李小健:
本院受理上诉人谢茗发与被上诉人中山市大涌镇富汇界木厂以及你保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终12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准许上诉人谢茗发撤回上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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