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辖终232号
中山市贝嘉电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谭祖田与被上诉人李太平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辖终2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7)粤2072民初14696号民事裁定,本案移送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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