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1274号
中山市古镇来物百货商场、张来福: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远建贸易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山市古镇来物百货商场、张志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及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及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终127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撤销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7)粤2072民初5028号民事判决,发回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重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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