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终6424号
中山市欢唱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张俊才、孙芮:
本院受理上诉人杨颂升与被上诉人翁春芳、原审被告中山市欢唱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张俊才、孙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64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9364元,由上诉人杨颂升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四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