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407号 黄旭波: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小榄镇盈宝大沙尾饮料商行、被上诉人梁正山、苏日照、中山市横栏镇妙声酒吧一案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终407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826元,由上诉人中山市小榄镇盈宝大沙尾饮料商行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裁定要点:本院按上诉人苏日照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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