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粤20民初2号
中山市三恩盟电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3M公司诉被告中山市三恩盟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恩盟公司)、毛庆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公司已搬离原工商登记地址、下落不明,无法用其它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初2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依法裁定:(2017)粤20民初2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页中的“被告:毛庆玉,男,汉族,1987年9月27日出生,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彬州市永兴县龙形市乡新棚村毛家组13。”补正为“被告:毛庆玉,男,汉族,1987年9月27日出生,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龙形市乡新棚村毛家组。”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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