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终6840号 李应坤、叶带心、李紫晴、李沿樟、潘星和、谭美玲: 本院受理李铨辉、罗玉珍、许志坚、中山市小榄镇乐丰花木场、中山市小榄镇乐辉花木场与中山市菊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山小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6月11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由审判员李少民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阮碧婵、代理审判员刘运充组成,法官助理由王慧娟担任,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