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终5659号
中山市深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中环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你公司、陈冠铭、梁淑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56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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