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粤20民终4283号 中山市财臣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飞炀电器有限公司、黄明、熊小六、程梓豪、李雷、徐清华、李富春、李格凤、张家裕、陈丽春、陈建利、吴梅珍、陈明英、熊维东、范文其、黄积添、梁少霞、白支奎、梁锐胜、杨伟良: 本院受理上诉人佛山康正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佛山市顺德区世域电器有限公司、你们、农文艺、武国翠、唐玉林、甘岳飞、刘明先、吴梅珍、黄卫友、黄胜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粤20民终42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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