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信息公开 法观中山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法院文化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退费公告 >> 正文
(2017)粤20民终6973号送达二审民事裁定书公告



2018-03-12 来源: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藏本文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终6973号

吴兴林:

本院受理你与被上诉人中山市量丰塑料五金电器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6973号民事裁定书。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吴兴林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裁定按上诉人吴兴林撤回上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打印】【关闭

最新图文
首份调查令,破解仲裁取证难题
府院联动,一场面向行政执法人员的示范庭审
擅自变更用电类别“偷电”?法院判了
香港学生在中山的一场法治之旅
最新要闻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