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 告
(2018)粤20民终444号
何伯胜: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东好伙伴燃具电器有限公司与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陈天文、梁丽兰、范兆全、何伯娇、李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终4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准许上诉人广东好伙伴燃具电器有限公司撤回上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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