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终6760号
覃俊君、中山市双茏制衣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覃异芬与被上诉人谢桂凤、覃俊君、杨坚荣、覃异权、何海玲、中山市双茏制衣有限公司、中山市仁茏制衣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676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按覃异芬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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