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504号
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分公司:
本院受理广东宏泰建筑有限公司基础分公司与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你(你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4月12日14时45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二月五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