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终7312号
胡良丽:
本院受理罗文兴与陈宏琼及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3月5日9时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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