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终6014号
中山市普及电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关玉琼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山市新鸿亮塑料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普及电器有限公司、冯坤财、冯钊鸿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60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本案按上诉人关玉琼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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