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申92号 黄伟杰: 本院受理莫振慧因与黄辉成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申9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莫振慧的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申92号 黄辉成: 本院受理莫振慧因与黄伟杰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申9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莫振慧的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