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终4148号 陈添全: 本院受理上诉人农珍友与被上诉人混卫兵、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及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41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维持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6)粤2072民初1408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二、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6)粤2072民初14087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变更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6)粤2072民初1408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判决为:混卫兵、陈添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连带支付交通事故赔偿款30122.82元给农珍友;四、驳回农珍友其他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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