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终4381号 被上诉人:中山市佳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古镇彩伏电子经营部与被上诉人中山市佳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43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5)中二法古民二初字第844号民事判决;二、中山市佳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汤采华支付95000元及利息(以95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5月2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至清偿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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