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终4237号
关玉琼:
本院受理上诉人你(你单位)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4237号民事裁定书。裁判要点:本案按上诉人关玉琼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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