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行初70-74号 陈玉莲: 本院受理原告林洪诉中山市人民政府、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及第三人你、许丽华、欧阳锦燕房地产行政登记纠纷五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被告提交的证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5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行初70-74号 许丽华: 本院受理原告林洪诉中山市人民政府、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及第三人你、陈玉莲、欧阳锦燕房地产行政登记纠纷五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被告提交的证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5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行初70-74号 欧阳锦燕: 本院受理原告林洪诉中山市人民政府、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及第三人陈玉莲、许丽华与你房地产行政登记纠纷五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被告提交的证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5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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