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行终314号 中山柒拾贰小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诉中山市圆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财政行政决定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行终314号民行政判决书。判决要点如下: 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7)粤2071行初341号判决; 二、撤销中山市财政局作出的中财采购决[2017]1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 三、责令中山市财政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对中山市圆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投诉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均由被上诉人中山市财政局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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