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终5565号
郑雪芬:
本院受理上诉人陈秋养与被上诉人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升支行、冯柱垣、冯鉴垣、郑雪芬、缪绮明、苏朝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5565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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