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终4653号
叶剑冲:
本院受理上诉人王群英与被上诉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原审被告中山市臻品轩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中山市莱韵达照明灯饰有限公司、邹浩、孟春梅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46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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