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终4571号
中山市横栏房地产开发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2月29日9时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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