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申24号
赵诚:
本院受理张晓飞、梁强进及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申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驳回张晓飞的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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