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申13号
曾开涛:
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公司与张爱英及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申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驳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公司的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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