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终2877号
罗伟就: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人人催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287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本案按上诉人中山人人催科技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裁定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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