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粤20民终2358号
中山市三角镇劲荣百货商店:
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坚与你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商店已撤离工商登记地址且无法用其它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商店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2358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依法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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