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终1039号
郭奕彬:
本院受理上诉人黄钜坤与被上诉人秦晓明及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103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