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终2885号 华步正、夏登清、王珍珠: 本院受理上诉人肖结炫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28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1、撤销一审判决第三项;2、华步正、夏登清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肖结炫归还50万元及利息;3、如果华步正、夏登清逾期履行上述债务,肖结炫对本案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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