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终1545号
张百华:
本院受理上诉人郭燕彬与被上诉人张百华、张育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15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127元,由上诉人郭燕彬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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