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初19号 董丽丽: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栏支行诉你及中山市添柏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胡金海、杨雄柏林建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原告起诉要点:1、五被告共同向原告偿还1280万元及利息、律师费190000元;2、原告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20日9时0分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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