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 告
(2017)粤20民终2054号
冯汉标: 本院受理上诉人谭东强与被上诉人周晓琳及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20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606元,由上诉人谭东强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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