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辖终342号
梁颜燕、中山市宝纳电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梁颜燕与被上诉人中山市玖裕贸易有限公司、中山市南头镇源威电器厂、中山市宝纳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辖终342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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