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辖终327号
肖玉生: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锢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山市西博德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肖玉生、黄六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辖终327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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