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辖终255号
阳江市宜粤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阳江市宜粤商贸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山市暖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辖终255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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