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特5号
何俊洪:
本院受理申请人中山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何俊洪、仲裁被申请人中山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南区第一分公司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特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驳回中山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的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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