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终3078号 中山市海湾国际有限公司、中山市恒宝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李蔚球、叶淑珍: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威禾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黄嘉珩、中山市海湾国际有限公司、中山市恒宝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张建伟、黄航、李蔚球、叶淑珍与破产有关的纠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3078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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