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粤20民终642号 麦碧丽:
本院受理上诉人赵伟秋与被上诉人徐举纲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6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赵伟秋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四月六日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粤20民终642号 徐举纲:
本院受理上诉人赵伟秋与被上诉人麦碧丽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6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赵伟秋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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