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粤20民初12号 深圳市富昌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深圳市百富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及第三人佛山市南海区南联电业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发电厂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初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深圳市百富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
佛山市南海区南联电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深圳市百富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富昌兴业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佛山市南海区发电厂及你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初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深圳市百富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
佛山市南海区发电厂: 本院受理深圳市百富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富昌兴业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佛山市南海区南联电业有限公司及你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初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深圳市百富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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