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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20民终501号公告 (吴棣康)


2017-02-27  【收藏本文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粤20民终501号

吴棣康: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诉黄忠壮、广州康记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及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分别作出(2016)粤2071民初13433号民事判决,原(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受理,现因你(公司)下落不明,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2017年4月20日9时0分在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由审判员杨天歌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王瑄,杨天歌组成,由禤婕蓉担任书记员。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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