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拒付抚养费与法官“躲猫猫”
|
|
2009-04-07 来源:中山日报 2009-04-07 第 5195 期 B2版 【收藏本文】 |
|
|
漫画/陈丹
男子阿新和前妻离婚时,法院判决其每月给女儿402元抚养费,但是离婚后阿新拖欠孩子抚养费2年之久。前妻到法院申请执行,阿新先是隐匿财产和住址,而后又写信给妻子扮可怜,妄图蒙混过关。记者昨日了解到,经过法院执行干警一番教育后,阿新终于缴纳了拖欠两年的抚养费共9648元。
■离婚后拒付抚养费 据了解,阿新与其前妻阿燕离婚纠纷一案,经原中山市法院审理判决离婚,婚生女阿玉由阿燕抚养,阿新按月支付抚养费402元。 不过,从2007年起,阿新就无端拒付抚养费。根据其前妻阿燕的申请,法院于2007年12月立案执行。但立案后,阿新并没有按照执行通知的要求自觉履行义务,反而将其名下的财产隐匿。经联查,法院并未发现被执行人阿新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唯一的一个银行账户也于执行立案后注销。 此外,阿新再婚后又已搬迁,新住址不明,其本人又是一职业司机,行踪飘忽不定,执行工作顿陷维谷。后该案移至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该院干警经调查终于得知,原来阿新再婚后已搬迁至市内某地居住。得知该线索后,执行干警迅速赶往其住所并依法向其送达传票,要求阿新按时到庭接受调查询问。 ■打“太极”百般耍赖 让人意外的是,阿新在接到传票后,并没有按时到庭接受询问,他竟然还写下“与妻书”,哭诉“生活艰难,无法履行义务,惟有离家出走,希望妻子照顾小孩……”同时,阿新还将内容相近的一封书信邮寄给承办法官,该信内容声称其上有老母,下有妻儿,连奶粉钱、小孩看病钱也没有,去法院又害怕还不了钱要被抓等等托辞。 然而,根据执行干警调查,阿新说的并不是事实。据查,阿新每月有两三千元的收入,最近还刚买了一辆女装摩托车。显然,被执行人阿新是和法官打“太极拳”,企图蒙混过关。 执行干警决定再次前往其住所。虽然第二天上午7点25分干警们就到了阿新家中,但仍然没有见到其踪影。干警再次向阿新的妻子释法说理,指出支付抚养费是阿新应履行的法定义务,“离婚是成年人的事情,但小孩是无辜的。”干警还说明拒不到庭和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希望阿新能放弃侥幸心理,主动解决纠纷,并再次送达了传票。 果然,面对紧追不舍的执行干警,阿新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委托其妻子到市第二法院送来了2年的抚养费共9648元。
|
|
|
|
|
|
|
|
|
最新图文
|
|
|
最新要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