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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艳照门”制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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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7 来源:中山商报 2009-05-17 第 1363 期 A4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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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散播前女友裸照、性爱视频的李姓男子日前被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以侮辱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据了解,2008年初,李姓男子与一女通过互联网聊天相识,后双方开始见面交往并发生了性关系,期间这名男子用手机拍下了双方的性爱视频和照片。后这位女子获知他已婚后便提出分手。 2008年7月至9月,这名李姓男子称此女欺骗其感情,宣扬二人在酒店开房、同居的事实,并将载有此女真实身份和家庭住址的QQ号码、网络日志网址张贴在该女居住的小区公用告示栏和公共汽车候车站。 同时,还在网络日志中写下侮辱该女的文章,在百度贴吧中张贴侮辱该女的帖子,公布张贴有该女裸照及性爱录像截图的网址。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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