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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全案9月11日宣判


2009-09-02 来源:中山日报 2009-09-02 第 5343 期 A6版   【收藏本文

  本报综合报道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等人涉及机要费案、竹科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洗钱案,目前已进入尾声。审判长蔡守训表示,陈水扁弊案将于9月11日下午4时宣判。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1日下午4时,陈水扁家人所涉伪证案一审宣判,但还在台北看守所里的陈水扁对此并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倒是对自己所涉案件将一审宣判,再度透过幕僚表示其态度。
  日前,陈水扁对于自己9月11日将被一审宣判,也透过幕僚发表谈话。陈水扁办公室秘书江志铭表示,针对一审宣判,陈水扁已经做好被重判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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